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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培训“黑机构”(委员信箱) [field:pubdate function="MyDate('Y-m-d',@me)"/]

重拳打击培训“黑机构”(委员信箱)

2017年09月13日04:4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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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每到假期,中小学生何去何从,着实让学生家长们伤透脑筋。社会上各种文化补习班、兴趣培训班、体育“俱乐部”等应运而生,学生们纷纷择“班”而去,家长们为了孩子也只得“慷慨解囊”。     

  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教育部曾出台规定,明确指出“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并对违者作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教育部的文件和各地的相关规定,一定程度上管住了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但并没有阻止中小学生校外补习,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此类机构虽解决了中小学生假期去向问题,为学生家长排了忧、解了难,却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机构聘用辅导教师时“东拼西凑”,甚至聘用无资质的社会人员担任辅导教师,无法保证培训质量;有的机构租用偏僻、陈旧、结构不合理、配套设施差的民房作为教学场地,无法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有的机构没有办学资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缺乏规范性监管,没有有效的质量评价机制。为了扫除这种教育乱象,打击校外培训“黑机构”,建议:

  拓展中小学生校外补习、培训渠道,让他们有处可去。青少年活动中心应当成为中小学生校外补习、培训的主导力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合规合法的中小学生校外补习、培训机构。

  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学生需求和家长意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住建、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应当就校外补习、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安防设施提出明确标准,对安全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做到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坚决查处、取缔违规违法的“黑机构”。

  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补习、培训内容的监管。引导补习、培训机构注重学生的综合发展、注重劳逸结合,既要开展文化补习,又要开展各项技能培训,更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加强学生的体质锻炼。

  四川省政协委员  谷秀春


  《 人民日报 》( 2017年09月13日 19 版)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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