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人民政协是具有
2020-06-09
2018年06月06日04:4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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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作为当代交通运输的一种模式,已成为大众出行的多种选项之一。虽然由于环保的需要,我们提倡绿色出行、拼车出行,但不能让顺风车这种模式成为监管的“灰色地带”“法外之地”。
早在2016年,交通运输部就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将对顺风车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地政府。然而从目前看,各地对顺风车的监管尚无明确统一的标准,尚未形成法律规定。顺风车服务平台在日常经营中审核把关不严,套牌车、人车不符、人证不符等乱象在该领域屡见不鲜。有的地方对有无暴力犯罪记录、有无吸毒史等从业人员信息无审查要求,存在同一台注册车辆可多人使用等情况,这为顺风车乘客的乘车安全埋下隐患。为了让顺风车既“顺风”又安全,建议:
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参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加紧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顺风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明确顺风车服务平台的服务不仅包括撮合司机和乘客的供需关系,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承运人没有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乘客被侵害或伤亡等情况,服务平台将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指导、督促、帮助顺风车服务平台完成对申请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有无吸毒史等自然情况的审查。对于有犯罪前科的申请者实行终身禁入。
建立顺风车车辆信息备案制度,确保人车相符、人证相符。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坚决打击套牌车、黑车运营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顺风车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对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营服务予以规范。
顺风车服务平台完善内部管理。把好注册审核关,封堵一车多用、人脸识别系统无法正常启动等管理漏洞;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和一键报警求助系统,为车主和乘客的双向安全加上一道“安全锁”;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乘客安全购买一份“保证金”。
辽宁省政协委员 康 杰
(责编:王吉全)